關于《發布〈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的解讀
——更新時間:2014-02-10 10:52:56 點擊率: 3870
一、制定《辦法》的背景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3]111號),明確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下屬站段,下同)提供鐵路運輸服務以及與鐵路運輸相關的物流輔助服務,按照《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算繳納暫行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并確定了預征率和相關預算科目。與之相配套,我們起草了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
二、《辦法》的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按照《總分支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算繳納暫行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除了對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計算繳納問題進行細化之外,《辦法》主要明確了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納稅期限、分支機構稅款預繳情況如何傳遞、總分支機構風險防控等具體稅收征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