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異地搬遷
1.《認定辦法》第十八條中整體遷移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情況。
2.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
3.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由遷入地認定機構給企業出具證明材料,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六)其他
1.有《認定辦法》第十九條所列三種行為之一的企業,自行為發生之日所屬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認定機構應依據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具的意見對“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判定處理。
3.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功能及操作提要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是根據《認定辦法》建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平臺,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門戶網站(以下簡稱“門戶網站”)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構成。
(一)門戶網站主要功能
門戶網站(www.innocom.gov.cn)的主要功能包括:發布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工作動態、公示文件,公告備案、更名、異地搬遷、撤銷資格、問題中介機構名單等信息,以及提供管理系統的登錄入口。
(二)管理系統主要功能
管理系統由企業申報系統、認定機構管理系統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系統三個子系統組成。
1.企業申報系統主要功能
(1)企業注冊
(2)企業信息變更
(3)企業名稱變更
(4)認定申報
(5)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6)查詢
(7)密碼找回
2.認定機構管理系統主要功能
(1)企業注冊管理
(2)認定申報管理
(3)撤銷企業高企證書管理
(4)異地搬遷企業管理
(5)查詢與統計
3.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系統主要功能
(1)高企備案管理
(2)撤銷企業高企證書管理
(3)異地搬遷企業管理
(4)查詢與統計
附件下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2016版)附件及填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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