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稿費及封面設計費是屬于稿酬嗎
——更新時間:2009-02-25 09:24:59 點擊率: 9191
審稿費及封面設計費是屬于稿酬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1、審稿費。如果是本單位的編輯部門工作人員取得的審稿費,屬于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本單位的外部人員取得的審稿費,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2、圖書中封面設計費。如果是本單位的專職工作人員取得的,屬于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本單位的外部人員取得的圖書中封面設計費,屬于勞務報酬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