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贏利是否能享受新辦企業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更新時間:2007-06-01 10:55:29 點擊率: 3409
問:我公司開業兩年,在今天的4月才正式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上年度我司是虧損企業,但如果今年我公司如果有贏利,是否能享受新辦企業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規定:“新辦企業減免稅執行起始時間的生產經營之日是指納稅人取得第一筆收入之日”,所以,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執行起始時間與“正式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和“上年度虧損”無關,應從上述規定的時間起連續計算。實行查賬征收后,只可在減免稅規定的期限的剩余年度里享受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