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業核定征收的稅率是多少
——更新時間:2009-02-25 04:18:47 點擊率: 339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030號)規定: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實行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由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主營項目應為納稅人所有經營項目中,收入總額或者成本(費用)支出額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動力數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項目。
應稅所得率按下表規定的幅度標準確定:
行 業 應稅所得率(%)
農、林、牧、漁業 3-10
制造業 5-15
批發和零售貿易業 4-15
交通運輸業 7-15
建筑業 8-20
飲食業 8-25
娛樂業 15-30
其他行業 10-30
因此,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依據上述規定,結合企業具體情況在15%-30%的范圍內確定企業的應稅所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