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公告2015年第12號
根據《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法〔2014〕35號)的規定,結合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稍神,為方便我省省級非營利組 織辦理免稅資格認定申請事宜,現就我省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受理問題公告如下:
一、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審核認定。為方便有關單位申報,我廳委托廣東省社會組織總會負責統一接收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材料,并協助核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符合免稅資格申報條件的省級非營利組織,經省民政廳登記管理的,其免稅資格申請材料可遵循便利和自愿原則,向廣東省社會組織總會遞交。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0號金安大廈3樓B室,聯系人及電話:徐絢、鐘慧芹,020-83646357、83646203。
二、經其他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含經省編辦登記管理的事ik單位),其免稅資格申請材料直接遞交其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由主管稅務機關交由省財稅部門聯合審核認定。
三、從2015年起,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受理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省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期滿申請復審的或當年新成立的,受理時間為期滿后或成立后次年的3月1日至31日,逾期只能在下一年度進行申請。
四、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社會團體需填寫非菅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表,并按粵財法〔2014〕35號文規定報送有關申請材料。有關政策文件和申請表電子版可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稅政管理專欄中査閱和下栽。
聯系電話:省財政廳法規稅政處020-83170062、83170305。
公文下載: 廣東省財政廳12號公告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5080835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59號富星商貿大廈西塔17樓D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