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
業務招待費的計算基礎是如何規定的?
回復咨詢:
業務招待費計算基礎的一般規定如下:
一般來說,業務招待的計算基礎為當年的銷售(營業)收入,即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額應包括《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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