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但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企業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更新時間:2009-02-18 05:12:15 點擊率: 3743
問題: 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但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企業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
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9號)的規定: 三、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稅率為17%。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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