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票據管理,明確管理及使用范圍,預防票據遺失、填制錯漏,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種發票、收據由財務部門會計負責,按有關規定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
2、銀行結算有關票據由財務部門出納負責,按有關規定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本。對填寫錯誤的銀行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銀行有關規定繳銷。
3、公司庫存物資入、出庫單,分別由銷售部和人事行政部專人負責,領購、登記、填制、保管。庫管員依據入、出庫單的“保管聯”登記庫存物資的明細帳,并妥善保管存根聯,以便備查。
4、各種發票填制必須按稅務等有關部門規定及發票內容詳細填列,如填寫錯誤應將發票一式幾聯同時作廢,以便審查。
5、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門制定,并負責解釋。
6、本制度從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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