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計劃(制度)-概念、基本內容及操作要點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概念及特征
員工持股計劃(制度)是指由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委托員工持股會作為社團法人托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按股分享紅利的一種新型股權形式。
員工持股計劃(制度)的主要特征:
(1)、持股人或認購者必須是本企業工作的員工;
(2)、員工所認購的本企業的股份不能轉讓、不能交易、不能繼承;
(3)、員工持股股份可通過以下四種方式形成:
--- 一是員工現金認購方式認購企業股份;
--- 二是員工透過員工持股專項貸款資金貸款認購本企業股份;
--- 三是企業將歷年累計的公益金轉為員工股份劃轉給員工;
--- 四是獎勵紅股形成員工持股。
(4)、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以二次利潤分配參與公司利潤分享計劃。即以工會或職代會社團法人名義享受公司利潤分配,再由專職機構(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再按員工個人持股數額進行二次利潤分配。
二、員工持股計劃(制度)的主要內容
股權設置及持股比例
(1)、經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同意,內部員工股份原則上可通過兩種方式設置:一是增資擴股方式設置,二是通過產權轉讓方式設置。
(2)、員工持股規模:企業可根據本企業規模、經營情況和員工購買能力,自行確定內部員工股總額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自行確定比例是可參照以下比例原則:
* 公司總股本在5000萬元至2億元左右,員工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35%左右。
* 公司總股本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左右,員工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35%-50%左右。
* 公司總股本在1000萬元以下,員工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50%以上。
(3)、資本密集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商貿企業,經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同意,員工持股比例可適當放寬。
2、員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持股資格由各公司自行民主決定。
非公司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參加內部員工持股。
員工認股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
(二)堅持自愿出資的原則;
(三)堅持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司應依據員工個人崗位、職稱、學歷、工齡和貢獻等因素,通過評分的辦法確定員工認購的股份數額,具體評分辦法由各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應制訂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經持股員工集體討論,并經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同意后執行。
3.員工認購股份程序:
(一)員工向工會提出購股申請;
(二)工會審查員工持股資格;
(三)根據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確定個人持股額;
(四)公告員工持股額度;
(五)辦理購股手續;
(六)員工向工會繳付購股資金,工會向員工出具“員工股權證明書”
(七)公司應妥善保管員工的持股名冊并上報審批部門備案。
董事長、總經理持股原則。董事長、經理持股額與一般員工持股額應保持合理比例,原則上為員工平均持股額的5倍?0倍。
高級管理人員及主要業務技術人員持股原則。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可適度提高經營管理人員、業務和技術骨干的持股額度。
4、員工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員工購股的資金來源由個人出資,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
個人以現金出資購股;
由公司非員工股東擔保,向銀行或資產經營公司貸(借)款購股;
可將公司公益金劃為專項資金借給員工購股,借款利率由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參照銀行貸款利率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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