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19號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有關部門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海關總署此前發布的有關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詳見附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停止執行的海關公告目錄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停止執行的海關公告目錄
序號 公告編號 文件名稱
1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36號 海關總署關于整噴氣織機和自動絡筒機及其零部件進口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2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54號 海關總署關于大型全斷面隧道掘進機關鍵零部件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3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9號 海關總署關于大型煤炭采掘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4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0號 海關總署關于大型露天礦用機械正鏟式挖掘機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5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5號 海關總署關于新型大馬力農業裝備及其關鍵零部件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6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24號 海關總署關于大型非公路礦用自卸車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7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29號 海關總署關于大型 精密 高速數控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8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30號 海關總署關于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稅收政策的公告
9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68號 海關總署關于整大型石化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10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69號 海關總署關于整大型煤化工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11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70號 海關總署關于整超、特高壓輸變電設備及其關鍵零部件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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