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稅法》在“稅率”方面的調整
——更新時間:2007-07-25 04:13:33 點擊率: 3780
《新所得稅法》在“稅率”方面的調整
現行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33%.同時,對一些特殊區域的外資企業實行24%、15%的優惠稅率,對內資微利企業分別實行27%、18%的二檔照顧稅率等。稅率檔次多,使不同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不利于企業的公平競爭,也容易帶來稅收漏洞,增加稅收征管上的難度。因此,有必要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
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基本原則,結合我國財政承受能力、企業負擔水平,考慮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特別是周邊地區的實際稅率水平等因素,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將企業所得稅稅率確定為25%.這一稅率在國際上屬于適中偏低的水平,從而有利于繼續保持我國稅制的競爭力,進一步促進和吸引外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