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供的裝卸搬運勞務,可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代開普通發票需提供的資料:
(1)填制《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征收窗口領取)。
(2)填制或提供《付款方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書面確認證明應包含的主要內容:對收款方提供勞務的情況進行簡單表述;說明勞務價款的結算方式(按月、按次)、付款時間(某年某月某日)、以及支付款項明細(內容包括收款人姓名、支付的勞務費金額及合計數,人多時可以附加蓋單位公章的明細表)
(3)付款方為單位時應加蓋單位公章,付款方為個人時由當事人簽章。
(4)填制相應的稅種申報表;
(5)提供收款方身份證復印件(收款方為個人時,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多人名義開票須提供每人身份證復印件;收款方為單位時,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發票開具如由付款方經辦,還應提供付款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稅務機關要求附送的合同、協議。(根據付款方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不足以判定征免稅或稅種、稅目、子目等時,申請人需要提供合同、協議加以補充說明)。
(7)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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