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現息是否繳納增值稅?
——更新時間:2010-03-01 11:45:30 點擊率: 4316
問題內容: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購貨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一張。銷貨方將該匯票貼現,支付貼現息后并向購貨方收取等額貼現息(開具收款專用發票),請問單獨收取的貼現息是否繳納增值稅? |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貴公司向購貨單位收取的貼現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應作為價外費用處理,按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 201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