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會計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總 則
一、 制定目的
為了進一步控制會計核算質量,確保會計業務處理的時效性,客觀、公正的評價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建立崗位競爭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二、 制定依據
本辦法依據《財務部崗位責任制》制定,如有抵觸部份,遵照《財務部崗位責任》進行解釋調整。
三、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從事財務收支、原始憑證審核、記帳憑證編制、帳簿登錄、報表編制的所有財務部從業員工,包括各崗位出納和會計人員。
第一節 工資調劑制度
四、 實際可行原則
為遵遁工作業績與經濟利益掛鉤原則,本辦法決定對財務部會計出納人員工資結構作出相應調整,即在現有的基礎工資與績效工資總額基礎上,在公司內部調整基礎工資額度與績效工額度比例(僅適用內部管理需要,對外報表不作調整),使之更能夠適應財務人員績效評估的實際需要。
五 、調劑標準
以各位財務會計出納現有實際基本工資額度(總額扣除福利、津貼、補助后余額)為基數,剝離一定比例數額,作為績效工資,剩余部份作為新的基本工資底數,根據不同崗位實際情況,依照超額累進制原則,具體公式及標準如下:
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1500,則新的績效工資標準=(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10%,新的基本工資標準=(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90%;
1500<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2000,則新的績效工資標準=1500*10%+ (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1500)*15%,新的基本工資標準=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新的績效工資標準?;蛐碌目冃ЧべY標準=(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X15%-75
2000<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則新的績效工資標準=1500*10%+ (2000-1500)*15%+(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2000)*20%,新的基本工資標準=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新的績效工資標準。或新的績效工資標準=(現有基本工資+績效工資)X15%-175
六 、計算方法
財務經理對各會計出納每月的日常工作按評估標準進行打分,對不給分或扣分項目要給出明確理由,于次月初3日內報財務總監核準,具體計算方法為:每人合格分5分,嘉獎分5分,總分10分,以每人的績效工資標準除以5,便得出每分的單位績效工資值, 各被考核人員的當月工資為:基本工資+每分單位績效工資值X所得分數。
第二節 出納崗位考核評分標準
七、部門出納的考核評分標準
1、遵守財務制度考核 在考核當月內,能夠全面堅持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當日貨款當日送存銀行,并務必在當日內編制并向總出納提交資金日報表(分支機構出納的資金與報表上報工作,按崗位責任制規定的期限執行),得2分;對于坐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發現一次,取消全月該項得分,并在財務部內部通報批評一次,其后每增加一次,扣減考核當月績效分1分,直至取消全月績效工資;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編報資金日報表,需報財務經理批準,否則,發生一次,內部通報批評,累計單項通報批評達三次以上者,扣減績效考核分0.5分。經總出納審核發現資金日報表與收付款憑證不一致,或與現金實繳數不相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如因報繳出納造成的錯誤,扣減0.5分。
2 、收付款質量考核 對于客戶劃繳的應收款項,及時收取,對于暫時不明原因或手續不全的收繳款項,實行“先收后查”原則,即先收繳入庫,再單項登錄備查簿并妥善保管相應憑證,并于當日上報總出納查明原因;對于付、繳款業務要做到憑證齊全,填寫完整,字跡清晰,審批手續完備,大小金額相符,方可付款。此項考核如果能在全面完成,得2分;如果發現有款不及時收取,或對未明收款不及時上報以及不作備查登記、相應收款手續保管不全等違紀行為之一,扣減該項評分1.5分,累計二次以上者,取消全月績效工資。如果經費用會計或其它監督人員發現付、繳款憑證有瑕疵,無論該憑證是否屬于考核期內,均扣減當月該項績效分1分,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取消全月績績效工資。
3 、原始資料保管、整理、上報考核 部門出納應妥善保管每項收、付款原始憑證,并于收到憑證當日及時整理并按照《部門出納崗位責任制》規定的期限匯總上交總出納。此項考核合格總分1分,發現一次不能及時上交,通報批評,累計單項三次通報批評,扣減該績效考核分0.5分;發現一次憑證錯誤、丟失、缺損、隱匿、銷毀等違紀行為,扣減當月該項績效分0.5分。本項考核項目扣完為止,不倒扣其他項目得分。
4 、盤點程序考核 部門出納應在每日下班前,清理、盤存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及空白支票,并核對收付款憑證,確保庫存、日記帳、憑證三者對應相符。此項考核合格總分1分,經查明累計在考核月三次未履行此程序者,扣減績效分0.5分,如出現質量問題,參照前述三款執行。
5 、帳務處理考核 部門出納應根據每日發生的收付款業務逐筆逐項逐日登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此項考核合格總分1分,如果登錄不及時,發現一次,通報批評,累計三次單項通報批評,扣減該項月績考核分0.5分。如果出現記錄錯誤,發現一次,扣減月績考核分0.5分。本項考核項目扣完為止,不倒扣其他項目得分。
6 、帳務核對考核 部門出納應于每月每隔15日與客戶、應收會計核對應收款;每月3日前與總出納核對上月現金、銀行相關帳,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于每月5日前提交財務經理審核。1分,不能及時對帳,拖延一天,扣減該項得分0.5分,扣完本項得分為止。
7 、發票管理考核 按照發票管理相關規定妥善管理發票事務,按規定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1分,如果出現遺失、缺號、誤寄、漏記、錯寄、代開、虛開情形之一者,扣減0.2分/次;扣完本項得分為止。
8 、工資核算考核 部門出納應準確、及時、完整的核算所轄范圍內的業務提成,1分。如人力資源中心或工薪領受人指出現錯、漏、補、多情形之一者,經查明如原因系核算出納所致,扣減該項得分0.2分/次,扣完本項得分為止。
9 、部門出納直接考核人為總出納,報財務經理審核,經財務總監核準后執行。
八、總出納的考核評分標準
1、遵守財務制度考核 在考核當月內,能夠全面堅持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當日貨款當日送存銀行,并務必在當日內網上公布所編制的支付明細表,2分;對于坐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發現一次,取消全月該項得分,并在財務部內部通報批評一次,其后每增加一次,扣減考核當月績效分1分,直至取消全月績效工資;
2 、收付款質量考核 對于客戶劃繳或分部上交的應收款項,及時收取,對于暫時不明原因或手續不全的收繳款項,實行“先收后查”原則,即先收繳入庫,再單項登錄備查簿并妥善保管相應憑證,并于當日查明原因,不能查明原因的報財務經理處理;對于付、繳款業務要做到憑證齊全,填寫完整,字跡清晰,審批手續完備,大小金額相符,方可付款。此項考核如果能在全面完成,得2分;如果發現有款不及時收取,或對未明收款不及時查處或上報以及不作備查登記、相應收款手續保管不全等違紀行為之一,扣減該項評分1.5分,累計二次以上者,取消全月績效工資。如果經費用會計或其它監督人員發現付、繳款憑證有瑕疵,無論該憑證是否屬于考核期內,均扣減當月該項績效分1分,發現一次,扣1分,直至取消全月績效工資。
3 、原始資料保管、整理、上報考核 總出納應妥善保管每項收、付款原始憑證,并于收到憑證當日及時整理規定的期限匯總傳遞給相應會計入帳。此項考核合格總分1分,發現一次不能及時傳遞,通報批評,累計單項三次通報批評,扣減該績效考核分0.5分;發現一次憑證錯誤、丟失、缺損、隱匿、銷毀等違紀行為,扣減當月該項績效分0.5分。本項考核項目扣完為止,不倒扣其他項目得分。
4 、盤點程序考核 總出納應在每日下班前,清理、盤存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及空白支票,并核對收付款憑證,確保庫存、日記帳、憑證三者對應相符。此項考核合格總分1分,經查明累計在考核月三次未履行此程序者,扣減績效分0.5分,如出現質量問題,參照前述三款執行。
5 、帳務處理考核 總出納應根據每日發生的收付款業務逐筆逐項逐日登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并制作資金收付日報、周報、月報,分別于每日下午三點、每周一、每月初3日10點前報財務總監及副總,此項考核合格總分1分,如果登錄或編報不及時,發現一次,通報批評,累計三次單項通報批評,扣減該項月績考核分0.5分。如果出現記錄錯誤,發現一次,扣減月績考核分0.5分。本項考核項目扣完為止,不倒扣其他項目得分。
6 、帳務核對考核 總門出納應于每月3日前與部門出納核對上月現金、銀行相關帳目,并審核或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于每月5日前提交財務經理審核。1分,如因不能及時完成,拖延一天,扣減該項得分0.5分,扣完本項得分為止。
7 、工資核算考核 總出納應準確、及時、完整的核算全公司的工資,1分。如人力資源中心或工薪領受人指出現錯、漏、補、多情形之一者,經查明如原因系總出納所致,扣減該項得分0.2分/次,扣完本項得分為止。
8 、監管責任考核 總出納應加強對分部出納的業務考核與指導,1分,如果分部出納上交的資金、憑證、報表未經審核,或被會計發現程序、數字或其它錯誤,或包庇、打擊下屬,扣減0.2分/人次,扣完本項得分為止。
9 、總出納直接考核人為財務經理,考核結果經財務總監核準后執行。
第三節 會計崗位考核評分標準
九 銷售/成本/應收會計的考核評分標準
1 、銷售文件的審核
全面審核批銷單、銷售合同、調貨單、銷售發票等相關銷售文件之間的勾稽關系,確認銷售收入的種類,審查現銷款項是否收屹,確認賒銷是否合規。本項合格滿分3分。一經發現下列情形之一,每項次扣減0.5分,直至全部績效分扣完為止:
(1) 銷售文件不能配比;
(2) 銷售種類錯分;
(3) 賒銷適用合同錯誤;
(4) 現銷與收款數不相符。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2 、帳務處理考核
及時性考核 應收會計務必在《應收款會計崗位職責》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已收已錄原始單證的生成記帳憑證審核以及完成時限內的帳目核對工作(包括與部門出納和與客戶之間的月底核對、指令性核對),并按時提呈給財務經理審核。本項合格滿分2分,由財務經理序時(每日)考核登記,延遲一次,扣減本項分值0.5分;扣減至本項考核零分為止。
質量性考核 所審核生成的記帳憑證,應適用科目正確,數據準確,收款憑證齊全,收入確認期限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明細分類恰當。此項合格滿分3分,在當月財務經理的復核與財務總監抽查中,發現下列問題每項次,扣減當月績效分1分,直至扣減至本月所有績效分為零為止。
(1)對應確認本期的銷售收入未確認;
(2)對不屬于本期的銷售成本提前確認;
(3)應收帳款余額與客戶出現大額(10萬以上)差異,不能及時找到原因的;
(4)銷售合同上規定的收款期與收到的應收票據不一致;
(5)未對新收應收票據登記;
(6) 物料調撥單內外帳適用錯誤;
(7) 憑證、明細帳、總帳、報表數據有差異不及時查明原因;
(8) 銷售成本與銷售運費混雜不清的;
(9) 不能及時編制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的;
(10)其他未盡謹慎事宜。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月末結帳考核 依據《應收會計崗位職責》,應收會計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單據錄入與核對、差異調整、帳務結轉、憑證打印與裝訂等工作。2分,每拖延一項次,扣0.5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該項績效分。如果嚴重拖延,導致本月8號報送報表任務不能完成的,取消本月所有績郊考核分。
十 、應付/存貨/成本會計的考核評分標準
1 、購貨文件的審核
全面審核購貨合同、采購申請單、采購入庫單、退貨單、購貨發票、內部調撥單、付款憑證、貨物運輸發票等商品采購文件之間的配比關系,審核確認批準的商品采購申請是否與實際采購的品種、數量、單價目相符,采購商品是否入庫,貨款支付時間與方式是否與購貨合同相符,付款批準程序是否適當,發票是否真實,所收發票種類是否與購貨約定一致,憑證內容是否完整,憑證種類是否齊全。本項合格滿分3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每項次扣減0.5分,直至當期全部績效扣完為止。
(1)商品采購申請與實際采購品種在品種、數量不相符,而沒有提出審核意見的;
(2)采購申請單未有驗貨人簽收而沒有退單的;
(3)所收發票種類與合同約定不一致,尤其對應收的增值稅票的供應商收作了普通發票,影響了公司進項稅額抵扣的;
(4)對沒有入庫單的商品批準了付款,而又不退回單據的;
(5)發現貨款支付方式作出了與采購協議不一致的調整,且沒有確認文件,不做上報的;貨款支付時間提前,且沒有書面或電子批件,不做上報的;
(6) 憑證的填寫不合符規范的,不作退回的;
(7) 由公司承擔運費又不開具正式的運輸發票,仍作為貨款的一部份列支的,不做上報處理的;
(8) 其他憑證審核未盡到職業謹慎的。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2 、帳務處理考核
及時性考核 應付會計應在《應付會計崗位職責》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當日所收憑證的單據錄入、帳務處理、帳目核對、帳表編制、工作匯報;本項合格滿分2分,由財務經理序時(每日)考核登記,延遲一次,扣減本項分值0.5分;扣減至本項考核零分為止。
質量性考核 應付會計在帳務處理時,應做到適用科目恰當、數據核算準確、支付憑證齊全、成本費用界線清晰、商品明細完整,此項合格滿分3分,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每項次扣減當月績效分1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積分為止。
(1)數據核算錯誤;
(2)支付憑證不完整;
(3)商品成本、費用混洧;
(4)對在途商品提前確認入庫;
(5)供應商明細串戶;
(6)科目適用錯誤;
(7)商品明細串戶;
(8)內、外業務串戶;
(9)其他未應有謹慎的失誤碼。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月末結帳考核
依據《應付會計崗位職責》,應付會計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單據錄入與核對、差異調整、帳務結轉、憑證打印與裝訂等工作。2分,每拖延一項次,扣0.5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該項績效分。如果嚴重拖延,導致本月8號報送報表任務不能完成的,取消本月所有績郊考核分。
十一 、費用會計考核評分標準
1 、費用憑證的審核
全面審核公司費用申請單據、報銷發票及其他憑據、費用借支憑證、沖銷憑證、支付憑證、費用月度預算,確保費用支付項目合理、申批程序適當、核銷手續齊全、報銷數字準確、報銷憑證真實合規。本項合格滿分3分。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項次扣減0.5分,直至當期全部績效扣完為止。
(1) 審批手續不全而不退單;
(2) 報銷憑證有變造、偽造痕跡而仍然受理;
(3) 費用金額與預算金額嚴重差異(20%以上)而未上報;
(4) 報銷項目與批準項目不相符未退單;
(5) 支付憑證與報銷憑證不配比;
(6) 審批程序適用錯誤,而未上報;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2 、帳務處理考核
及時性考核 費用會計應在《費用會計崗位職責》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當日所收憑證的單據錄入、帳務處理、明細核對、帳表編制、工作匯報;本項合格滿分2分,由財務經理序時(每日)考核登記,延遲一次,扣減本項分值0.5分;扣減至本項考核零分為止。
質量性考核
會計在帳務處理時,應做到適用科目恰當、數據核算準確、支付憑證齊全、明細費用界線清晰、費用分期恰當,此項合格滿分3分,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每項次扣減當月績效分1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積分為止。
(1)費用明細之間核算串項;
(2)明細科目余額與費用報表不一致;
(3)對應計提進項稅的運費漏提;
(4)對應計入待攤的項目計入當期;
(5)未按規定預提相關項目費用;
(6)其他未盡應有謹慎事宜。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月末結帳考核
依據《費用會計崗位職責》,費用會計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單據錄入與核對、差異調整、帳務結轉、報表編制、憑證打印與裝訂等工作。2分,每拖延一項次,扣0.5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該項績效分。如果嚴重拖延,導致本月8號報送報表任務不能完成的,取消本月所有績郊考核分。
十二 、稅務會計考核評分標準
1 、發票管理
負責全面發票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稅法及公司相關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發票申購、保管、領用、開具、發票年檢等工作。確保發票保管完整、使用合法、發放回收流程清晰、登記準確、責任明確。本項合格滿分3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每項次扣減0.5分,直至當期全部績效扣完為止。
(1) 未按規定建立發票領、購情況登記簿;
(2) 未能及時掌握發票結存狀態,影響銷售業務的正常進行的;
(3) 未能對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分類管理的;
(4) 未能妥善保管的發票,導致發票遺失、損毀的;
(5) 拒絕向使用人提供填寫咨詢,導致發票誤填、錯填影響公司業務的;
(6) 未能按稅法規定向合法的發票發售機關購買發票的;
(7) 違反國家規定,背著公司代人買賣發票的;
(8) 未按國家規定開具發票,導致公司損失的;
(9) 違法代開、虛開增值稅發票的;
(10)其他違反國家及公司規定領、用、存發票的行為。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2 、業務處理考核
及時性考核
稅務會計應在《稅務會計崗位職責》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當日批銷單、退貨單的核對、業務發票的開具、應納抵稅額的核算、稅務資料的歸集與編寫等工作;本項合格滿分2分,由財務經理序時(每日)考核登記,延遲一次,扣減本項分值0.5分;扣減至本項考核零分為止。
質量性考核
稅務會計在進行稅務核算時,應做到適用稅法條文正確、稅種稅目運用恰當、計稅基數計算合法、稅率搭配準確、稅務調整事項合理、稅務報表編制完整、稅務申報及時,此項合格滿分3分,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每項次扣減當月績效分1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積分為止。
(1) 應抵減稅項計算不完整;
(2) 納稅申報時,未能按稅法規定調整與會計處理不一致的地方,導致納稅風險;
(3) 沒按規定期限申報應有減免事宜,導致當期應納稅額增高,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4) 未按規定索取進貨退出/折讓證明單,導致納稅損失;
(5) 未按規定將銷售折扣開具在同一張發票上,導致納稅損失;
(6) 未按規定處理內部貨物調撥憑證,導致納稅風險;
(7) 未遵照專業指南審核已收發票,影響抵減事項;
(8) 未按照規定處理主管稅務機關的關系,導致納稅障礙;
(9) 未及時收集稅收政策信息,并將變化情況向上級通報;
(10)其他未盡到義務的應關注事項。
財務經理、內審人員或財務總監,乃至外部審計人員發現上述不盡職的行為,無論是否在業務當期,直接扣減發現期的績效分值。
月末考核
依據《稅務會計崗位職責》,稅務會計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單據錄入、發票與憑證核對、納稅差異調整、稅收帳目結轉、納稅報表編制、憑證打印與裝訂等工作。2分,每拖延一項次,扣0.5分,直至扣完本月所有該項績效分。如果嚴重拖延,導致本月8號報送報表任務不能完成的,取消本月所有績郊考核分。
第四節 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公司以前相關制度與其相抵觸的部分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