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接受一國外公司無償贈送的一機器設備(后我公司又將其轉贈其他國內公司)。由此進口設備所產生的相關關稅成本,請問我公司能否予以稅前列支?
答:進口關稅為價內稅,貴公司接受國外公司無償贈送的機器設備產生的相關關稅成本,是計入設備成本的,貴公司再行轉讓時通過結轉設備成本實現稅前成本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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